一是完善防控网络。该局根据新“三定”的实施、人员岗位的变化和职能的调整需要,重新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区局本级和基层工商所二级廉政风险防控无盲区。
二是落实防控措施。系统各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抓好防控管理,实现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解决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只停留在纸上、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的问题。
三是突出防控重点。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人财物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风险迹象管理。纪检监察室按照《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和《廉政风险迹象预警提示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风险迹象管理责任,前移防控关口,针对出现的风险信号及时预警提示,防范风险迹象演变成问题,发挥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预防作用。以创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示范所、示范岗为载体,努力实现“行政许可零违纪、行政强制零违法、行政收费零差错、行政处罚零过错、执法监管零腐败、服务效能零投诉”的清廉工商目标。
五是完善防控管理问责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因防控管理不力而出现廉洁问题的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曾都区工商局 邱拥军 聂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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