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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随州重点水域全面禁捕”: 这几个问题你必须知道 发布日期:2020-07-2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22号)精神,结合随州实际,随州市人民政府于7月15日发布了《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并制定出台了《随州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市场监管部门是落实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之一,作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我们必须了解哪些内容呢?以下几个问题回答你。

禁捕区域

禁捕区域为全市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分别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琵琶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河黑屋湾段翘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府河支流徐家河水域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捕时间

2020年7月15日起,以上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各县(市、区)此前发布的禁捕期起算起时间与此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工作目标

(一)禁捕重点水域实行“三清(清船、清网、清库),实现禁捕区无非法捕捞。

(二)市场无禁捕区渔获物销售,餐馆、食堂和城乡居民不采购禁捕区水产品。

(三)无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的行为。

(四)禁捕工作平稳有序,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扎实有效,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发生。

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职责

市场监管和农业(渔政)执法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餐饮行业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发现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一律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处罚;严禁经销禁捕区渔获物,发现经销禁捕区渔获物的一律没收;禁止所有餐馆、食堂、集贸市场等采购和经销禁捕区水产品。

                                               (市局新闻宣传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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