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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发布日期:2020-08-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8月26日上午,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七十一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家树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政府相关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汪家树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的原因、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用“以案说法”方式深度解读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七大亮点: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责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追究到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不允许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进口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一步治理食品虚假宣传行为,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调,要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要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无盲区、全覆盖;要突出重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学校食堂要严把原材料采购、储藏、加工等各个环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抽查检测,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强化宣传引导,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李凤玲供稿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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