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体现改革成果,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进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与现行法律法规做好衔接。《条例》对现行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系统梳理,将普遍性内容统一规定,同时兼顾特殊性,对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等补充了特别规定,确保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完整、规则完善。同时,为国务院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主体类别和实际需要细化相关规定、持续深化改革预留制度空间。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条例》对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市场主体“注销难”、虚假登记等突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规定。一是规定简易注销程序。简化提交材料要求和注销程序,压缩公告时间,为实现市场主体便捷有序退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增设歇业制度。考虑到部分市场主体受到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为降低维持成本,借鉴国际经验,设立歇业制度。三是完善了撤销虚假登记制度。针对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尤其是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市场主体登记,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问题,《条例》规定了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坚持放管结合。《条例》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违反登记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了力度较大的罚款数额,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在监督管理部分对信用监管作出规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
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它将为市场主体
准入、经营、退出带来哪些利好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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