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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3-08-2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今年以来,曾都区深入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市监注函〔2023103号)有关要求,强化制度建设,筑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四梁八柱”,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现将我区“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曾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行区创建工作,迅速组织召开先行区创建部署工作会,积极申报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为做好“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广泛征求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学习考察先进地区的经验,仔细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质内涵,区政府制定了《曾都区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协调职能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

二、优化工作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优化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商务、司法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现有成员单位26个。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均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审查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审查人员,细化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内部的统一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曾政办规〔20232号),明确审查范围、确定审查主体、规范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强化审查责任、落实工作衔接。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和考评指标体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暂行办法》《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评估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的通知》《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加强机制建设,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审查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全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抓好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2023年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成立评估审查专班,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抽查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2022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制发的政策措施文件26件逐一进行了评估检查,有6件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其中5件在招投标领域,设定特定金额业绩,构成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局对相关单位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二是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建立通报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按季度报送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并将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2023年印发情况通报三期。三是建立全区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将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部入库,依托数据库实现信息统计制度化、文件抽查常态化。全面梳理和细化行业领域存在的妨碍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加强智慧监管,目前数据库已录入政策措施文件21份。四是建立定期评估、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持续清理妨碍依法平等准入退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联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印发《区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曾市监函〔202317号),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已出台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评估清理。2023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已清理存量政策措施28件,保留21件,废止3件,失效4件。五是全面履行新增政策措施审查全覆盖。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起草部门报送的审查材料,包括文件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制定政策措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等。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措施,还应附具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审查的函、起草部门的自我审查意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和公平竞争审查与发文审核衔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前置条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者领导签发,不得出台。2023年全区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29件,有效预防和纠正了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三)加强专业指导,提高审查质效。

为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权威性、公正性、准确性,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组建了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共选聘27名公平竞争领域法律专家,为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重要事项咨询、参与专家会审和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智力支持及人才保障。2022年以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相关部门提交的8份政策措施组织了会审,并提出了审查意见。

(四)

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一是出台举报办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建立举报台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须知、方式;在“曾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首页设置公平竞争审查专栏,宣传公平竞争政策。二是发挥群众监督预警作用。建立曾都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义务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企业商户代表、社会团体代表、法律职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义务监督员,建立起公平竞争“防护网”。

三、加强宣传培训,拓宽深度广度

(一)广泛宣传,提高知晓度、满意度。

为了及时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公平竞争政策,通过新闻媒介、微信、短信、印制公平竞争政策汇编、公布典型案例、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向政府公职人员、广大经营主体、群众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审查能力。

区市场监管局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政策》作为每年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定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组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个案研讨、学习考察等形式全面提升各成员单位审查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问题不足

(一)思想认识高度仍需提升。个别成员单位对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市场认识不够深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贯彻不够到位,有时会发生文件漏审现象。

(二)审查专业能力仍需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诸多学科,少数单位从事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还存在边学边用的现象。

(三)沟通协作质效仍需提升部分单位专职审查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存在人员调动频繁、工作衔接不畅等现象,成员单位内部联动协调的效能仍有提升空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新增政策措施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强化数据录入,更加有力地推动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竞争审查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抽查和督查行动,加大通报力度,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政策及试点创建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政策解读,增强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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