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 行政处罚决定
2022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二十三期) 发布日期:2022-09-21 10:2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2022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二十三期)

发布单位: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归纳简述)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随市监处罚[2022]58号

随州广播电视台违法发布违广告案

随州广播电视台

124213004205879525

当事人违法发布违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罚款人民币35000元。

以上合计共处罚没款人民币36000元。

主动履行,罚款上缴国库,期限15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9日。

2

以下空白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