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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4-01-26 09:2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202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归纳简述)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随州市监处罚〔2024〕

1号

湖北纪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不真实的检检测报告案

湖北纪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91421300343379091T

当事人出具不真实的检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39 号)第十三条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

39 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三)项,给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2233.00 元;罚款

3000.00 元;罚没合计 5233.00 元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罚款上缴国库,期限15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24

2

随州市监处罚〔2024〕

2号

随县中医医院院使用劣药案

随县中医医院

124213045854871083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参照《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5980 元。

主动履行,罚款上缴国库,期限15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125

3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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