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工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工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随州市工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随州市工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策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随州市工商局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直属机构6个: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随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分局、随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分局、随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随州市工商局稽查分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事业单位6个:随州市工商局信息中心、随州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信息中心、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截止2018年底随州市工商局人员编制数133人,实有在职人数117人,退休2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工商局2018年预算总收入2514.8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2401.8万元,占95.51%;其他收入77万元,占3.06%;上年结转36万元,占1.43%。
预算总支出为25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30.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3.4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11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总计2749.03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2401.8万元,占87.37%;其他收入76.14万元,占2.77%;年初结余结转271.09万元,占9.86%。比上年增加415.81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补。
2.支出总计2749.03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比上年增加415.81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1.8万元,实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466.5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74万元,上升2.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工商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42万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局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出国(境)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比2017年下降14.31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1.72万元,实际支出19.31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减少15.84万元,下降45.06%,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接待费预算26.72万元,实际支出3.38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相比减少8.7万元,下降72.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50万元,实际支出15.94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相比减少7.13万元,下降30.9%,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相关制度,车辆费用开支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23人次;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5.94万元,未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实际保有量10台;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工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信息化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实有车辆10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工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合理分配资金,坚持厉行节约,经济使用效益较好。全年工作计划按照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步骤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安排资金210万元。自评工作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自评工作开展的方向和重点。
二是项目相关单位根据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绩效自评表,收集、整理佐证材料,撰写自评报告。
三是进行现场评价,自评工作人员与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座谈、面访,了解项目资金情况、管理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核对项目明细账及原始凭证,查阅档案资料,复核相关基础数据。
四是自评工作人员整理、汇总绩效自评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论
①根据相关规范和各项预算定额的标准,经按照市财政局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标准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96分。
②项目按照财政局要求提交预算绩效申报表,并获得财政局批复,对项目数量和项目投入资金制定了目标值,部分效益指标可测性不高;项目资金能全部及时到位。业务管理方面,单位制定了项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财务管理方面,单位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③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尚存在少许不足。
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严格执行《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完成非税收入入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2018年全市工商系统执行政采购率达100%。
②严厉打击假冒侵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常消费品的打假力度,严惩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订单式、点题式打假机制,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震慑力。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发挥好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协同监管,突出信用约束,深入开展 2018 年网监专项行动和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探索建立重点网络交易平台联系指导制度,推动网络身份认证、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高可追溯性。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开展互联网、重点网站和户外广告监测,做到对重点媒体监测全覆盖,确保全市重点媒体广告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深入开展专汽行业专项整治和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成品油等重点市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合同行政监管。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构建无照经营查处新机制,厘清证照监管职责,推进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存在的问题
①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管理还存在精细化方面的问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深化,2019年我局将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研究,细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推向新台阶。
②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网络系统的日常监管未形成记录。项目管理制度需要更新完善;网络专管员对网络运行状况进行了监控,但未形成网络监控日志记录,痕迹化管理存在不足。
建议
①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个性化的绩效指标。同时根据历史完成数据或预算支出明细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指标值,以规范绩效考核工作。
②继续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注重项目日常工作留痕管理。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合理的考核机制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项目能够更顺利的展开及完成;完善网络监控日志,对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管形成记录并留痕。
③我单位将通过集体决策、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专家论证等针对项目设置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考虑多方面因素影响,做好项目预算,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按计划完成项目工作。
三、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001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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