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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工商所查处一件网店销售食品虚假宣传案 发布日期:2012-04-18 17:2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近日,随县工商局洪山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处一起网店对所售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该所执法人员在网络监测中发现,随县洪山镇某某人,自2010年8月24日在淘宝网站开办了网店,从事香茹、木耳、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在其网店首网中标注“原始森林柴火烟熏纯正野肉干/腊肉,防癌抗癌、补气益血”等广告宣传语。

    洪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上述宣传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每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及《广告法》第三十七的规定,遂对该网店进行立案调查处理。(随县工商局洪山工商所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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