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彻底斩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随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打击市场销售禁捕区渔获物专项整治。
制定方案,加大力度。县局制定了《随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为重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在全县各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水产品店等经营单位或个人门口张贴《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并与商户签订《禁止非法捕捞承诺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禁售禁用禁食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良好氛围。
加大监管,督促履职。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监管,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采购、销售长江等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无溯源凭证和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
加强管理,追根溯源。加大对餐饮单位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长江等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无溯源凭证和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
加强规范,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店面招牌匾和菜单,要求店面招牌、菜单、内外广告等均不得以江鲜、野生鱼、长江鱼等为噱头推销;严禁发布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的广告宣传。
截至当前,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87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5家次,水产品经营户67家次,商场、超市218家次,餐饮单位159家次,张贴《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450余份,签订《禁止非法捕捞承诺书》500余份,共排查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线索3起。
下一步,随县局将继续开展广泛宣传,持续推进专项行动,依法严查严惩违法行为,加强常态化、持续性监管,为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助力。
(随县市场监管局 冷冰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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