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度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中心),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1月联合开展了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从全市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中,依据检验检测信用风险分类情况按1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从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聘请机动车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机构都能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严重违规行为。本次检查的 3家检验检测机构,2家机构存在一定的问题,1家机构未开展检测活动(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机构管理体系文件未及时按照最新要求更新。二是部分机构授权签字人、法人变更后未及时按照要求办理变更手续。三是部分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不规范,部分机构尾气排放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四是部分机构人工检验部分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三、检查结果处理及有关要求
(一)认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法规和诚信意识,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学习,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凡涉及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问题,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就相应检验检测项目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二)加强属地监管,及时完成后处理。各地要根据此次监督检查结果,对本辖区内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效果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各地要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请各地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并将后处理结果上传至“湖北省检验检测行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
查情况汇总表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属地 | 名称 | 处理建议 |
1 | 曾都区 | 随州市随东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未开展检测活动 |
2 | 随 县 | 湖北泓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163号令第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 |
3 | 广水市 | 广水市捷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违反39号令第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