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3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委托随州市工商局对随州市成品油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者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抽检结果送达书邮件无法送达,现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送达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随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咨询。
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0722-3598271。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省工商局委托随州市工商局实施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无法送达检验报告的不合格成品油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序号 |
样 品 名 称 |
受检单位名称 |
地区 |
标 称 商 标 |
标称生产者 |
规 格 型 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无法送达 原 因 |
检验报告号 |
1 |
四冲摩托车机油 |
谢万刚(曾都区淅河镇源丰大道286号) |
曾都区 |
弗丹龙 |
淄博英路普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重负荷 SF 15W-40 1L/瓶 |
2016.09.03 |
运动黏度(100℃);闪点(开口); |
无法联系到收方客户 |
Kzw 20170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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