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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16:4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暂定于6月上旬启动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需要,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追求。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品药品安全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级层面。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市食品药品安全办联合曾都区和随州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办举办启动仪式),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深化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五)总结成效。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附电子版)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办。

联系人:孔婷婷

电 话:0722-3598308

QQ邮箱:1287811085@qq.com

附件: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随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附件

 

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6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在随州市新城吾悦广场举行2021年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市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各界代表参加(市食品药品安全办、曾都区食品药品安全办、随州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科协、市公检中心、随州海关、随州火车站联合主办)。同日,随县、广水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式,同步启动宣传周相关活动。

二、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

发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知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率,引导人民群众理性消费。(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三、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直播活动

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以现场直播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效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传播健康科学知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四、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市教育局(6月10日)

深入开展2021年“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总结《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二)市经信局(6月11日)

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班,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交流现场评价经验,总结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三)市公安局(6月14日)

1. 集中宣传近年来公安机关“昆仑”行动中打击食品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典型创新工作事例,通过以案释法充分体现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2. 指导各地开展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展示为主题的警营开放日活动,组织在校学生、社区群众等群体参观本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成果展,讲授识假辨假方法,形成全社会抵制食品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四)市司法局(6月15日)

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五)市交通运输局(6月16日)

开展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农村地区使用冷链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提升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六)市农业农村局(6月17日)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社区活动。

(七)市卫健委(6月17日)

举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主题日活动,组织专题展览、健康咨询、科普讲座、互动交流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杜绝浪费、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理念。

(八)随州海关(6月18日)

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持续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宣传。

(九)市发改委(6月18日)

1. 组织各地发改(粮食)部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

2. 开展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相关宣传活动。

(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21日)

1.举办林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培训班。

2.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

(十一)市供销社(6月21日)

开展“安全供给放心消费”主题活动,发出倡议引导系统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到主题活动中。

(十二)随州火车站(6月22 日)

1.开展铁路食品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在随州火车站设置面向旅客的咨询台,布放宣传展板,播放铁路食品安全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舒心旅途、放心食品”宣传咨询活动。

2.利用铁路车站与旅客列车广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及食品安全核心信息。

(十三)市公检中心(6月23日)

组织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观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社会公众提供实地参观、知识问答、科普讲座等服务,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行业理解和支持。

(十四)市市场监管局(6月10日至23日)

1.组织餐饮从业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操作技能网络培训宣讲。

2.大力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以开展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行为为抓手,帮助提升餐饮从业人员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食品安全操作能力,营养健康管理水平,营造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良好氛围。

3.指导广水市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引导工作,指导曾都区做好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复查迎检宣传引导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检车“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检车作为群众服务站和科普宣传站的作用。

5.组织开展超市放心食品销售自我承诺活动,邀请市内大型连锁超市负责人代表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公开承诺发言。

6. 开展端午节食品(粽子、蛋制品、绿豆糕等)专项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并发布端午节食品消费提示,保障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7.宣传并推广“小作坊学考小程序”,组织开展小作坊生产加工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推动引导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8.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宣传引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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