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食品监管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4-01-31 10:2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胡欢 字号:[ ]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随州高新区新果真有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1031日,由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检,对当事人销售的河粉进行检验,于11月21日出具该批次食品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2023SP6879),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11月24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于12月21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食品2.5公斤,货值共计7元,已全部销售,销售款12.5元,获利5.5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案情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5.5元;2.罚款5000元。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