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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

广水市兴达服饰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查,广水市兴达服饰有限公司20081217张勇不知情且未提供相关证件、文件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冒用张勇的身份证,以张勇作为广水市兴达服饰有限公司监事,并提交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向登记机关提出了广水市兴达服饰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取得了公司登记。该公司违背张勇本人意愿,通过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我局已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作出撤销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因该公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直接送到,现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随市监企撤字〔2026〕第1),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22-3257628

特此公告。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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