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6113629/2024-27604 | 主题分类 | 工商;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随市监函〔2024〕1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09:53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持续深化涉企收费治理,强化标本兼治,推动社会共治,全面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竞争〔2024〕62号)及《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企违规
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涉企收费治理,强化标本兼治,推动社会共治,全面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竞争〔2024〕62号)及《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随州市城乡区域经济建设。“三突出”:突出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治理,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充分利用省局智慧监管平台开展“互联网+”智慧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多管齐下,开展形式丰富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三乱”治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降费政策执行到位。
二、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对象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部门、各政策银行及商业银行、融资担保类金融机构、转供电主体等。
三、治理重点
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同财政、发改、经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整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涉企、惠企政策:
(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为。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二)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查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检查建筑许可、生产/销售许可、竣工验收、专利申请等过程中各类评价、评审、报告编制等收费。依法查处违规增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收费、不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未脱钩单位承担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转嫁行政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
(三)行业协会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试考核、标准制定等活动,依法查处强制入会强制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费、开展活动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等行为。
(四)金融机构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对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融资过程中中介收费情况。依法查处不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通过转嫁、搭售等违规增加融资成本,融资中介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
(五)供水供气供电企业违规收费。重点检查天然气管道运营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供水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向用户转嫁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交通物流领域违规收费。聚焦交通物流涉企收费,加强对网约车、网络货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清障施救等领域价格收费监管,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不执行收费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转供电违规收费。重点关注供电部门没有直抄到户而代收代缴电费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写字楼等各类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转供电主体应当将代收电费的项目、依据、内容、等级或规格、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将当月(或上月)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量、电价、总额和对终端用户代收取的电量、电价、总额上传至湖北省智慧监管转供电平台。各转供电主体监管责任人每月需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智慧监管平台。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完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严格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等,制定工作方案。
(二)搜集线索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开展调查问卷、梳理近年来相关信访和12315投诉举报线索、利用各类媒体征集线索、分析往年全国涉企违规收费案例举一反三等方式挖掘线索。要组织骨干力量在重点领域内开展检查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三)检查阶段(6月21日-9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搜集到的线索和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视情况用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下查一级等方式开展检查,查深查透,对存在本次整治重点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坚决打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的高压态势。市局将结合实际,适时开展交叉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或集中检查,提高治理成效。
(四)总结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将专项整治中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提醒告诫、责令整改、实施处罚等情况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收集后制作迎检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研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在服务宏观经济运行、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广大市场主体减负纾困中的重要作用。做到高位推进、科学部署、目标明确、分工落实。综合运用《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欺诈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整治力度,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注重宣传,释放积极信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渠道,多管齐下,广泛宣传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惠企减负政策和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提供线索,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优势,密切关注舆论热点。充分发挥12315市场监管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快速办理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
(三)综合施策,提高治理效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经信、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多渠道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相关文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和难以用法律约束的不合理现象,综合运用联合研判、联合监管和制发《执法建议函》等方式,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四)及时总结上报。5月20日前报送工作计划;6、8月21日前报送阶段性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10月31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报告。各地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及跨区域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局。对市局统一部署、交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办理进展情况。市局将分阶段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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