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6113629/2026-35580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 |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15:52 |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燃气充装环节
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湖北特检院随州分院:
近期,中央二、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组在燃气领域检查中发现一些液化气站充装非本单位自有产权气瓶,因气站关停或整合,已关闭的液化气站气瓶使用登记未变更到新的液化气站名下,气瓶二维码上的单位名称和整合后的充装单位名称不一致,液化气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被中央安全生产检查组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站整合后气瓶充装管理工作,防范化解燃气充装安全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燃气充装环节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各地要对辖区内液化气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与《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气瓶总数、在用气瓶数、停用报废气瓶数等核心数据是否完全一致,对不一致的及时补办相关变更手续,确保两者一致。同时,充装单位新增、停用、注销、报废气瓶的,要及时动态更新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二、强化整合液化气站气瓶产权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为燃气领域重大隐患。针对辖区内已完成整合的液化气站,各地要督促其及时提交气瓶使用登记书面变更申请,主动向社会公告气瓶二维码标注名称与当前充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并及时按程序办理合并前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变更事宜。
三、强化气瓶追溯平台全流程运用。各地要督促所有燃气充装单位常态化、规范化应用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扫码充装、溯源登记制度,杜绝充装“口袋码”、超期报废气瓶,实现气瓶充装全程可追溯、可管控。
四、落实阳光充装要求。全市所有在营液化气站应当于2026年11月底前落实阳光充装要求,将充装间及其他场站关键点位视频监控连接到随州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24小时全程可视。
五、强化现场评审监管。在开展燃气充装单位资质评审、换证评审等工作时,重点核查气瓶使用登记办理、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阳光充装运用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液化气站,一律按不合格项督促整改,整改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后续评审、换证等相关手续,切实发挥现场评审的风险排查、隐患整治、规范提升作用。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