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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随州市晟旭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设立登记,违法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对你公司的设立登记。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随州市晟旭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随市企撤字〔2019〕1号),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或向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常东  陈虹妤

      联系电话:0722—3263893

      联系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45号

      邮政编码:441300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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