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守住孩子舌尖的安全”(第18034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联合教育部门出台整治通知
近年来,为了抓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我局多次联合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切实把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二、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今年春季开学后,我局与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检查了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有及有效情况;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情况;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情况;卫生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及使用情况;食品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的保存、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大多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建立了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全市523家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自查,排查了风险隐患,进行了年度量化等级评定,其中A级食堂67个、B级食堂267个、C级食堂173个,实行明厨亮灶的食堂194家。
三、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集中整治
结合2月份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按照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规范的“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单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5项标准,对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等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超过保质期和“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有效净化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市场。共检查食品经营者户2221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61份。
四、扎实做好“诺如病毒、H7N9流感”防控工作
2017年初,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诺如病毒和H7N9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于3月上旬派出3个督查组,确保了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摸排辖区内学校校园及周边学生供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食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了“诺如”病毒疫情,保障了师生饮食安全。
五、加强“五毛食品”的专项治理
2017年制定了《随州市“五毛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5500余份,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已培训人员700余人。集中对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了一次经营主体资格的大清查,做到“底子清”、“渠道明”,全面地掌控全市“五毛食品”供货商分布情况,详细登记代理经营品牌和上级供货商信息,建立“五毛食品”专项监管台账。按照辖区划分“谁监管,谁负责”的监管模式,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乡、镇所每一位监管人员身上。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通店、小摊小贩等为重点整治场所;以“五毛”、“辣条”等相关的油炸小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为重点品种;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为重点查处品种。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车辆8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300份,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950家,监督抽检食品50个批次,针对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取缔学校附近无证食品经营小摊贩6家,查扣不合格食品8.5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件。
通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的共同努力,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较好地预防和控制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督导学校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在抓好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考核培训,使之成为“明白人”。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人人知法守法敬法,营造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刘健委员,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19日
主管领导姓名 刘前涛 联系电话 0722-3337700
经办人姓名 朱明斌 联系电话 0722-3313356
邮政编码 4413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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