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度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局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努力创新,随州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省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一)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审慎监管的协同联动。
1.制定2021年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积极推动部门联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截至目前,全市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共创建任务366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28项,联合抽查任务占抽查任务总数比例达34.97%;新增12个部门账号,新增联合抽查事项11个,拓展了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年度计划共43项,目前全部在平台完成创建和结果录入。
2.提前完成“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指标。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本部门2021年度抽查计划,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计划予以合并,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截至目前,在省级平台上已创建任务中共抽查企业总数达1777户,全年抽查企业比例达5.59%,已提前完成“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的指标。
3.制定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方案,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工作方案》,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分别出台加强监管相关文件,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同时,按照要求,除投诉举报外,降低对3年内新登记的、信用高、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年度双随机检查比例。
4.开展协同联动审慎监管。在无照无证经营综合治理、信用修复等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提供移出异常名录指导,精准实施审慎监管。截至目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06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91户384条,信用修复19家企业,为24家公司出具信用情况证明,为人大、政协、组织部等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432次。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包容审慎监管。
1.常态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1年全市共清理存量政策措施88份,其中修改11份、废止9份、失效3份;审查新增政策措施审查8份。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从21个成员单位共收集了180份,经初步审查,发现其中有12份文件涉嫌排除和限制竞争,下达整改意见函2份。
2.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我局于2021年7月制定出台《随州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对74种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监管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
(三)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强部门联动,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建立了长效联络机制,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机制建设的意见》,联合随州海关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持续推进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在全市建成6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注重用好在随高校资源,与随州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研究院共建随州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38件,行政裁决专利纠纷案件5件,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国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考核中取得排名全国第35、全省第二的优异成绩。同期办理5件液压油商标侵权案件。
(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
1.加强统筹协调,高规格推进改革到位。市场监管部门抢抓工作进度,出台《随州市市场监管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不再互为条件,同时把能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减掉,不能减的也尽量变为备案或更简便的方式,实现了持“照”即可经营,极大简化了审批流程。
2.明确改革事项,涉企清单梳理到位。一是梳理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改革部署要求,对照改革任务530项具体改革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中央层面设定523项,省级层面设定7项,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有112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自身的改革事项11项),并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重复、不遗漏、全覆盖。二是编制清单。牵头编制了《随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地方层面设定”和“本部门”三张清单,明确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主管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列入清单管理,通过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改革进程。三是分类推进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许可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每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量体裁衣,确定改革方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分类推进改革,全市取消行政许可68项,其中审批权限市级及以下的10项;审批改备案16项,其中审批权限市级及以下的9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15项。优化审批服务399项,其中审批权限市级及以下的95项。
3.规范填报方式,登记信息推送到位。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经营范围的填报方式由原来的自主书写改为条目式选择,引导和服务企业在登记环节同步使用统一标准化经营范围表述办理登记,有效解决了经营范围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填报难、登记机关规范难、许可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难问题,明确经营范围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既清楚告知企业所需办理许可的事项及主管部门等信息,也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向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推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确保后续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配套措施协同推进。截止2021年4月底,通过平台推送信息3232条,认领率92%。
4.制定履责细则,事中事后监管到位。为厘清部门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我市建立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长效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具体监管责任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要求、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等,履职责任得到强化。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通过数据共享、现场核查或部门协查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真实性组织核查,强化风险防范。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使监管方式从“资质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走向深入。
二、创新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总体要求,我局将宪法、市场监管重要法律、法规和2021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等列入领导班子学习内容,于4月份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学习。制定《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列入重点内容加以贯彻落实。创新开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三期业务讲法释法活动。局党组根据我局业务面宽、科室众多的实际,采取在三、四季度分片听取业务工作汇报的形式,于10月中旬专题听取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对聘用法律顾问、重大执法决定等召开专题会议或者列入局党组会议议程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我局局属各单位调研反馈意见,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其中对反映的“执法装备不到位、执法风险防范有难度”、“执法程序复杂、影响执法效率”、“强制执行困难”等问题都制订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得到妥善处理。
三、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1件,对2020年底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行再清理,并对清理结果进行公告。参与省人大优化营商环境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清理调研、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立法调研、市司法局关于养犬管理办法调研等立法调研活动,对10余起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及时进行反馈。
(二)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按规定履行行政应诉和执行行政判决(裁定)。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无新案发生,但有2件案件曾都区法院作出新判决。1件是2019年经我局复议案件当事人不服起诉后曾都区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今年4月才判决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另1件是当事人2000年起诉我局撤销变更登记,曾都区法院在2020年12月裁定中止后,又于今年6月判定撤销我局对一公司的变更登记,我局按规定予以执行。行政复议案件我局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今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比上年全年上升40%,目前已结案7件,其中调解结案1件,驳回3件,维持3件。被行政复议5件,比上年上升60%,我局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提供相关证据和答复意见,目前已被市政府维持2件、调解1件,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持1件,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1件。
(三)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2019年来涉企行政处罚案件67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信访投诉件130余件,走访企业35家,收集执法存在较突出问题1件,即为受理投诉举报存在个别办理后未回复或者未及时回复问题。发现问题后,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分别到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培训班,全面提高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依法办理意识,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工作能力。针对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季度对执法案卷抽查我局情况通报问题,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执法办案机构专题会议,对通报问题案卷由主办人员会同法规科逐个研究整改措施,并专题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报。
(四)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自2019年9月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又先后制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并汇编成册。今年来对5件撤销行政许可案件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及时审核其他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9件,提出不同审核意见11件,组织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4次,组织公开听证1次,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由各办案机构严格按照《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
(五)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制定出台《随州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对74种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容错监管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普法和法律培训工作
制定并上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初步建立全局齐抓共管、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的大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局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执法队伍培训等自身学法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学习,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市局本级所有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开展包括行政处罚法在内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测试。二是组织开展重要法律节日社会宣传,先后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重大安全法律社会培训和宣传。今年来在全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线上公益培训,全市共计40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线上观看学习;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大氛围。四是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学法宣传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横幅,组织机关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开展宪法宣誓,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由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主讲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学习,制作宪法宣传片在机关电子屏滚动播放,参加市国家宪法日活动启动仪式暨“反诈防骗处非”专项法治宣传主场活动,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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