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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 证明治理工作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3-08-0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市直各类有涉企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环境检测评估、土地评估、 价格评估、招标投标代理监管、建筑工程质检测、商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计量器具检验检测、鉴定等监管职能的行业 主管部门: 

    根据《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随营商发〔2023〕4号)第一类第(九)条第二十三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此任务事项明确牵头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受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守纪律,依照各自监管职责,依法开展治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深化治理工作,力争取得良好成效,为营商环境优化履职尽责贡献力量。 

二、完善监管台账,开展行业自律,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三、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 

四、请于8月22日前将治理工作资料送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高质量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考核。 联系人:蒋静静 联系电话:3598129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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