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8 月 1 日省局下发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交易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构要以此通知的要求,按照今年省市局、各地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的各项涉企收费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当前迎接省级营商环境评价的工作进程,拟定相应工作措施,依照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工作情况请于 8 月 20 日和 11 月 15 日报送市局价监科。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中介机构交易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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