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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发布日期:2022-09-0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执法项目

法制审核目录

审核依据

应当提交的资料

审核重点

审核意见或建议

行政许可

  1. 经过听证作出的许可决定;

  2. 撤回或者撤销许可的决定;

  3. 其他重大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1.完整的行政执法卷宗材料;

2.办案机构的办理建议及理由、依据;

3.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证明材料。

1.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

2.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对象是否认定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

5.执法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6.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7.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1.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2.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应作出执法决定的建议;

3.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和自由裁量不当的,提出变更的意见;

4.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的意见;

5.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的意见。

行政处罚

  1. 暂扣、吊销执照或者许可证的决定;

  2. 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

  3. 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合计25万元以上的决定;

  4. 其他重大执法决定。

《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强制

  1. 查封经营场所的行政强制决定;

  2. 拍卖当事人合法财产用以抵缴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移送案件

  1.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的决定;

  2. 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其他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法制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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