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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更好的发挥我市地理标志优势资源,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意义,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地理标志为纽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二、加强协调

各地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省知识产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主动对接本级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充分调动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农户四方作用,不断优化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支持措施,推动形成更为紧密的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做好地理标志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增强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合力。

三、明确目标

各地要以此项行动为契机,按照“盘活、发展、净化”的思路开展。“盘活”就是在稳定现有的地理标志,持续推进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换标、使用工作。“发展”就是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挖掘本地带动就业能力强、富民效果明显、经济效益显著的特色产业,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净化”就是协调本单位执法机构,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

四、强化总结

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好典型,宣传推广好此项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抓好本地区工作落实,并于每年11 月28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和地理标志科。

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8 月1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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