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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交部分企业到属地登记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交部分企业到

属地登记管理的公告

由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调整,为便于企业属地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移交服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局决定将1327户(名单见附件)移交给属地登记管理,企业登记机关由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为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企业移交流程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属地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数据和档案交接,企业不需办理迁移登记,可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调整后对应的企业登记机关,凭原营业执照到调整后的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业务。

三、有关事项

(一)换照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二)移交属地登记后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暂时保持不变。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到属地登记管理的企业,由属地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的变更、备案及其他登记行为和档案查询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调整下放登记管辖117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2、附件2:调整下放登记管辖1210户市场主体名单.xlsx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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