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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4-07-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 设有关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市局决定在我市推行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目标,实施数据知识产权快保护、严保护,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充分发挥数据知  识产权保护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重  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二、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数据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市重点 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际需求,加强政策与服务供 给,建立高效便捷的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切实解决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痛点”和“堵点”




三、重点工作

()建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



()建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库

1.入库条件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注册地在随州市市内的企业,即可申请随州市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

(2)拥有有效专利数量和注册商标数量合计在10件以上;

(3)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

(4)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5)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因数据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的,以及因涉嫌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正接受行政执法部门调查的,暂不予入库。

2.入库方式

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局综合考察后统一确定入库企业名录。

()设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工作机制

1.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 一是确立快 速授权、快速维权机制,对重点企业进行快速维权指导;二是建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于我市具有管辖权的涉及重点 企业的数据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案件,按照即时受理即时查办的



原则,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办结,从严从快处理重点企业被恶意侵权、多次侵权的行为。

2.建立跨区域案件快速受理机制。涉及随州市区域内的跨区域案件,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各市场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市局;涉及随州市区域外的跨区域案件,依管辖权及时移送案件,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3.强化咨询与维权指导。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业内专家为重点企业的重大、疑难或涉外数据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智力支撑。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帮助重点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动态,提高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预防、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能力。

4.健全专利预警及分析机制。根据重点企业的申请,委托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利预警、专利挖掘及专利分析指导意见,并协调提供专利信息检索、专利申请评估服务。

5.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根据企业需求,深入重点企业集中进行数据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人员培训,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及时掌握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更好的保护创新成果。

四、搭建平台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选结果,市局综合考察后统一认定重点企业,建立随州市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重点企业名录



库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联络员制度,确定各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以及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联络员,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对数据知识产权违法信息及时协调。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力支持。各重点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完善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

()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数据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 制的作用,加强同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加强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和指导工作,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 护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


()落实工作责任。要确定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联系人,实行专人联络,双向联系。要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态,全面了解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抓好落实。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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