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评估并报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我局2018年12月制定发布、2020年8月修改的《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暂行办法》、2020年10月制定发布的《随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继续有效,名称变更为《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办法》、《随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上述规范性文件均属有效状态,现对以上清理结果进行公告。
上述文件内容详见我局门户网站。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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