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公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省营商办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公示如下:
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整体适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以及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20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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