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随县洪山镇梅林蕊大盆骨自助火锅店注销登记的
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现对决议撤销随县洪山镇梅林蕊大盆骨自助火锅店注销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寄送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5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33383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名称 | 撤销事项 |
91421321MA492E335B | 随县洪山镇梅林蕊大盆骨自助火锅店 | 注销登记 |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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