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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11-09-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大 中 小 ]

为深入推进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治庸问责和创先争优工作,促进精神面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切实保护个私协会会员合法权益,特向全市个私协会会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个私业主加入个私协会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全市各级个私协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直接强制或变相强制个私业主加入协会组织。对强制入会的会员经核实可依照规定程序退会。

二、面向社会、面向会员公示会费收取标准。以基层协会为单位,向辖区会员公示会费收取的依据、标准和用途。公示采取上墙公示和印发宣传册相结合的方式。

三、建立会费征管员队伍,实行持证上岗。会费一律由协会组成人员、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收取,从事会费征收的人员由协会社团法人颁发收费工作证。

四、严肃会费征收纪律。禁止无证人员、非协会人员收取会费;禁止违背会员意愿超标准收取会费;禁止向非个私协会会员收取会费;禁止用非专用票据收取会费。否则,一经发现视为违纪收费行为,所收会费一律由上级协会收缴或直接退还给所收会员,并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五、改进收费方式,推行人性化收费。积极探索会议制、协商制、洽谈制等收费模式,着力构建和谐收费环境,对特困会员、受灾会员、病残会员依照协会有关规定酌情减免会费。

以上承诺,请全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监督。

 

监督电话:0722-3599080、3598703

网址:http://scjdglj.suizhou.gov.cn/

邮箱:10gsx@egs.gov.cn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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