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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侵权假冒 守护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17-07-0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尊敬的刘处长、李局长和黄科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本次督察内容的要求,现就随州市工商局2017年度“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开展情况向各位督察组领导做个汇报。今年以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局关于“执法年”行动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市2017年度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5月底,我市工商系统“执法年”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1余人次,共查办案件186件,其中假冒伪劣案件100件,商标侵权案件86件,案值共计26.85万元,罚没款共计85.065万元。

一、“执法年”行动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有组织

1、专题动员,制发方案。3月28日下午,我局召开“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专题动员会,局长汪家树同志主持会议,其它局领导及办公室、法规科、市场合同科、商广科、网监科、消保分局、督察队、稽查分局、信用监管分局负责人到场参会。会上决定成立以局长汪家树同志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就《全市工商系统2017 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分工,听取了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3月30日上午,我局组织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局召开的“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视频会。会后,我局组织县、市、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视频部署会,积极传达省局的视频会议精神,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再部署。4月6日,我局制发了《全市工商系统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全年工作行动计划,工作按月推进,细化到各科室、分局。

2、狠抓督办,保障公示率。我局一直把双打案件公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2016年我市工商系统全年“双打”案件办结259件,公示259件,公示率100%;今年1至5月,我市工商系统全年“双打”案件办结82件,公示82件,公示率100%。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双打”案件的公示工作,确保案件公示率持续达到100%。

(二)立足商标有聚焦

1、强化商标维权,深化订单式打假。按照省局“双打”双月专项整治计划,我局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打假”,制发《市工商局关于深化订单式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结合“百名工商干部联系服务百家重点企业”等活动,于4月底前全面走访知名企业,征集企业需求,认真处理企业诉求和打假线索,精准打击,及时查处涉及“齐星”“楚胜”“炎帝神曲”“白云边”“黄鹤楼”“周黑鸭”等一系列商标侵权案,切实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在订单式打假专项整治中,我局目光不仅局限在省内和市内知名品牌,还主动联系“飞利浦”“徐福记”等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开展订单式打假。

2、全面掌握商标侵权案件线索,确保件件有结果。不论是投诉人举报,还是上级交办和转办的案件线索,我局一律建立登记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权划分及时分办到各办案机构,要求办案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商标侵权案件线索由我局商广科专人负责跟进,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案件查办情况,确保件件有结果。

(三)点面结合有重点

1、紧盯重点商品。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名烟名酒、茶粮油、儿童用品、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消防产品、农资和成品油等类别的商品,结合县市区实际,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市场巡查,紧盯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各类违法线索,追根溯源,查上游、找窝点,从严从重处罚,并纳入事中事后重点监管的“黑名单”。

2、紧盯重点区域。我市工商部门按照“执法年”行动选定的4 个重点整治区域:解放路小商品市场、鹿鹤市场、广水应山大街、新厉山建材城,集中监管力量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整治行动。将制售假冒商品,生产、销售、使用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作为精准打击对象, 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重点整治区域内没有明显售假现象。

3、紧盯品牌专卖授权。检查专卖店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招牌字号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字号名称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尤其是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作为营业招牌使用行为,重点检查设立专卖店是否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取得许可的被授权经营期限是否已到期),实际经营者是否与被许可人一致,实际经营品牌是否与授权经营品牌相一致,专卖店经营商品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专卖店购物时也要注意查看选购商品的品牌和品质,并仔细查验商品标签或说明书,以防“杂牌货”。

(四)加大抽检有震慑

1、春节烟酒专项治理。为优化春节期间的市场环境,确保节日消费安全,我市工商部门根据省局打击假冒伪劣烟酒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烟酒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58余人次,检查经营者1210户,查扣假冒“炎帝神曲”、“白云边”酒类150余瓶,查处案件8件,罚没金额共计5万元。

2、农资和成品油抽检。2017年上半年我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共组织流通领域农资和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共计151个批次,合格131个批次,不合格20个批次。其中农资抽检95个批次,合格80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成品油抽检56个批次,合格51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我局将不合格商品名录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农资和成品油抽检不合格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3、网络商品抽检。按照年初上报省局的年度抽检计划安排,我局本年度网络商品抽检计划为15个批次,计划在第三、第四季度完成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抽检的商品种类为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材料和家用净水器三类,报省局网监处批复,准备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开展具体商品批次抽检。

4、流通领域重要商品抽检。我局认真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商户作出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理。第一季度我局消保分局共抽检包括童装、童鞋、玩具在内的儿童用品50批次,合格商品14个批次,不合格商品36个批次,后续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第二季度抽检眼镜20批次、家电30批次,目前正在等待抽检报告。

(五)强化宣传有声音

1、加强统筹,制定宣传计划。按照省局“执法年”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局制发《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着眼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将我市工商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的动态和成果及时向社会发布,曝光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案件,取得公众的支持。

2、与时俱进,多样化宣传。一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在随州日报、楚天快报和随州广播电台上刊登和播报我市工商部门“执法年”行动的成效,做到“报纸上有字、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二是积极利用随州网、微信微博、移动通讯平台、云上随州、搜狐等新兴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动态反映工作进展,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利用商标服务“四书五进”工作开展集中宣传,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等活动,以及重要时点、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适时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并邀请市民、相关企业、商户及有关媒体现场监督观看。

3、按时报送信息,讲求时效。自“执法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局一直注重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做到每月准时上报全面的专项整治动态信息。我局将按照时间节点,于8月份之前向省局报送专栏宣传稿件,对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大要案查办和有社会效应的新闻事件,第一时间报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双打办结案件和去年相比,下降了近50%(今年82件,去年125件);二是体制改革后,市局与县市区局政令不畅通,资源信息共享不均衡,县市区局上报数据不及时,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双打信息;三是转办、合办案件台账不健全、不完善;四是大案要案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打击效果。以新城建设地区为重点,加强对建材、儿童用品等商品的监管,对群众投诉举报和专项行动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罚不履行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改正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投诉举报实施回访,积极了解群众的反馈意见,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注重宣传实效。根据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突出阶段宣传重点,精心编排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引起全社会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功能,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专项督察。我局将以省局此次督察为契机,制定出我局下半年的督察计划,对县市区局“执法年”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书面通报,督促整改。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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