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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服务费?该查!——随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燃气表不合理收费 发布日期:2021-06-0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徐家欢 字号:[ ]

近日,随县厉山镇居民陈某使用天然气热水器,发现燃气有打不着火的现象,向燃气公司反映该问题,该公司工作人员认为燃气表有故障问题,造成气压不稳定,需要更换现在使用的智能燃气表,并收取了550元的天价服务费。陈某咨询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和法律专业人士,他们给出的解答是,燃气表质量有问题,造成气压不稳定的故障,这种情况更换燃气表的费用应由天然气公司承担。如此收取服务费十分不合理,应无偿予以更换。因此陈某到随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燃气公司全额退款并无偿更换燃气表。

随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对陈,陈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调查。根据《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布案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经了解投诉人燃气表确有问题,经随县市场监管局协商,燃气表检定费用由燃气公司承担并退还投诉人服务费550元,并更换投诉人的燃气表,同时责令燃气公司整改上述违规收费行为。

(随县市场监管局罗先艳  任薪渝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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