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依企业申请,经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下述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监督电话:0722-3257578 通讯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18 号 邮政编码:441300
序号 |
生产者名称 |
证书编号 |
产品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1 |
随州市金西米业有限公司 |
SC10142132100043 |
粮食加工品(大米)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高城镇街道居委会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高城镇街道居委会 |
2016年5月12日 |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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