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十七期)
发布单位: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归纳简述)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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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监处罚〔2023〕30号 | 随州市佳佳乐超市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随州市佳佳乐超市 |
王芳 | 92421300MA48BRKJ81 |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 360 元;2、罚款 5000元;罚没款合计5360元。 | 主动履行,罚款上缴国库,期限15日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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