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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十八期) 发布日期:2023-12-06 09: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202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十八期)

发布单位: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归纳简述)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随州市监处罚〔2023〕41号

曾都区老周酒坊生产经营不合格大麦酒案

曾都区老周酒坊

周千均

92421303MA4A8HHJ72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0元

主动履行,罚款上缴国库,期限15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4

2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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