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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价格行为监管 发布日期:2021-09-18 09:4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舒心的节日,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节日期间四个方面的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重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强化对经营猪肉蔬菜蛋鱼粮等生活必需品、冷链食品和防疫物资的市场主体价格监管,严查采用相互串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手段推动价格过快上涨。

二是强化各类商品经营场所价格监管。督促商场、超市、卖场要认真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先提价再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扣;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欺诈消费者。要自觉规范促销行为,不得开展虚假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线上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强化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场所的价格监管。督促景区内外经营的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景区内的门票、索道、观光车、导游讲解、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标明服务价格、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优惠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落实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能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收费。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是强化服务行业及重要商品价格监管。检查提示住宿、餐饮、零售、停车、洗车、理发、白酒销售等领域的市场主体,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变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拒绝自身发行的预付卡结算。

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市局价监科曹富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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