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公示】随州市中央环保督查(序号8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中央环保督查(序号8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中央和省环保监察反馈意见(序号84)整改销号任务清单,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随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已完成,现予以销号
二.整改措施
1.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随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负其责,已按文件要求于2017年底完成全市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改造工作。
2.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行动,收回并注销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使用登记证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7年底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随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负其责,已按文件要求于2017年底完成全市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改造工作。
2.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集中整治行动,完成全市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或改造工作,收回并注销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使用登记证。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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