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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十二期) 发布日期:2024-10-17 17:0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湖北九芝集药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7月10日,由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委托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对当事人生产的人参阿胶鹿血生物素片{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进行检验,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批号为20240127,于7月22日出具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SP2024L3027),不合格项目为肽类、维生素B1、镁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47月24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同时对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人参阿胶鹿血生物素片。高新区局于2024年7月25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并销售的“人参阿胶鹿血生物素片”(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批号为20240127)共920盒,规格0.6gx60/盒。全部销往湖南大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本价3.50元/盒,销售价4.20元/盒,货值3864元。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人参阿胶鹿血生物素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由于当事人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高新区局提供资料,案发后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主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高新区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64元;3.罚款人民币20000元.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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