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10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总计合格104批次,不合格4批次。共包含12大类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43批次,餐饮食品26批次,调味品8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罐头5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饮料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具体检验情况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公示.xls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检验依据
抽检依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项目为极性组分、酸价、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
淀粉及淀粉制品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残留量。
调味品项目为铅、罗丹明、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二氧化硫残留量。
酒类项目为甲醇、氰化物、糖精钠。
粮食加工品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铅、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等。
乳制品项目为三聚氰胺、丙二醇、蛋白质、脂肪。
食用农产品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敌敌畏、毒死蜱等。
蔬菜制品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甜蜜素。
水产制品项目为铅。
饮料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
罐头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商业无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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