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6113629/2022-54064 | 主题分类 | 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随市监发〔2022〕1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15:40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徐家欢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大洪山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随州市持续深化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切实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做实、做细、做成品牌,促进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25条政策措施,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掉队、不落后、争上游”,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贡献力量。
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开办效能。实现企业开办由“210”标准(2个环节、1天内办结、0费用)提升至“2050”标准(2个环节、0.5天内办结、0费用),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试点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同步生成预约账号。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智慧办”。
2、深入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优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建立名称纠正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效率。全面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形式审查的行政确认模式,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确认,当场登记。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20项以上。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进7大类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经营项目中不含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准营,先证后核。选取2种重点管理计量器具为突破口,试点推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
4.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落地。推广应用“一业一证”改革综合审批系统,推动超市、饭店19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落地见效。推动“一业一证”线下综合窗口建设,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出件、一证准营”。
5.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行政许可审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申办许可审批业务的,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核准。
6.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77个主题事项,将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拓展到“多证合办”。对企业自愿申请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口发证”。
7.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即报即审”。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审批实行“即报即审”。
8.推行企业变更“一键通”服务。加大企业登记系统和许可审批系统深度对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同步更新相关许可证照信息,推动高频事项证照变更联办,并逐步拓展覆盖范围。
9.健全企业迁移调档机制。配合省局完善登记业务系统跨区域迁移功能,通过线上传输或线下邮寄等方式,帮助企业“一站式”迁移调档。
10.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允许暂时经营困难市场主体阶段性“休眠”。推动注销登记“一网通办”“部门联办”,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实现简易注销最多跑一次。推动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注销协同办理,全流程0.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进一步深化广水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并在全市推广。
11.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12.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和行政审批业务中互通互认。积极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运用。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3.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价费治理。依据《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深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对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100%查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检查。
14.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回头看”。全面落实新出台政策措施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未通过审查不得出台。不定期通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15.提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加大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行为。加大《湖北省经营者合规经营指引》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反垄断约谈和行政指导,引导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示范企业(联系点)。加强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6.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结合省内优势产业分布,为优势产业提供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推广“知慧桥”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示范运用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筹建随州市知识产权协会和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知识产权转让交易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成果向中小企业实施转让、许可。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推动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便利化,争取在随州高新区等特定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
17.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期监管规范。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开展“2022网剑行动”。
18.继续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动态更新、持续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19.推行“信用风险+双随机”监管机制。制定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意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面有效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推动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推动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巩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统筹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内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在食品安全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20.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市场主体修复信用。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一年即可提请修复信用,满三年自动移出名单。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资料齐全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县权限范围内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属于省级以上权限范围内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送至省级单位,加强与省级单位对接沟通,确保符合条件的100%修复。
21.深入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随州”活动。贯彻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地方标准,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持续提升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性、有效性,加强12315数据分析利用,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靶向性,深化在线消费投诉和解与公示平台应用,推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探索建立线下社会联合调解机制。
(三)持续优化质量品牌建设服务
22.强化质量技术支撑。实施质量提升“五大行动”。聚焦企业质量问题和质量提升需求,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巡回问诊”、“万千百十一”企业质量提升、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供质量技术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持续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依托专汽产业,加强国家专汽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23.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各县市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全覆盖。依托省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促进服务供需在线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24.完善品牌建设体系。鼓励、指导随州本土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鼓励各地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强化制造业公用品牌建设,继续支持“随州香稻”“随州香菇”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引导随州龙头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
(四)持续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
25.聚焦市场主体开展“壮苗”行动。开展新生市场主体回访“扶新助小帮困”行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新注册市场主体实行全覆盖回访帮扶,宣传政策、纾困解难,促进可持续发展。落实和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制度,及时搜集、回应和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困难问题。
26.聚焦个体工商户扶持发展。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构建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滚动开展个体工商户“问情”调研,了解经营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调研或座谈,靶向施策。
27.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随州本土企业参与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依法诚信经营企业的激励。
28.加强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广告助推县域经济、乡村振兴活动,畅通交流合作渠道,提升广告服务就业、消费和品牌建设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标赶超。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赶超行动,按照“一个市州对标一个先进城市”要求,分别制订对标赶超方案,以清单式列明差距或标杆做法、赶超举措,学习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力争探索更多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二)抓好正反典型。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度。持续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优化营商环境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打造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亮点品牌,营造人人争当“金牌店小二”良好氛围。狠抓反面典型,将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市场主体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对损害营商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先行试点推广。深入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针对“一业一证”改革、转供电违法加价整治、简易注销改革这三项共性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在全市推广。针对在曾都区、高新区开展的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各相关科室加强指导和协调。
(四)强化发展激励。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对评价指标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大、市场主体发展好、市场主体满意度高的地区,积极推荐为国家、省、市级层面激励表彰对象。对评价指标排名靠后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不力、市场主体发展滞后,满意度不高的地区,适时约谈。
附件:1.关于调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2.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调整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市局决定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工作衔接。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 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陶 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 平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马继承 党组成员
何华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前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红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德平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 员:郭黎明 办公室主任
曹丽君 综合科科长
宋长儒 法规科科长
刘常东 注册审批科科长
苏 健 信用科科长
敖化冰 网监科科长
白永刚 四级调研员 市场科负责人
曹富强 价监科科长
陈 卫 竞争科科长
彭家涛 广告科科长
刘 波 消保科科长
陈虹妤 宣传科负责人
魏小杉 质量发展科负责人
郭 兵 质量监督科科长
樊 涛 食品协调科科长
李凤玲 食品生产科负责人
闻乐秦 食品流通科科长
郑思觅 餐饮科负责人
朱明斌 抽检科科长
陈白洁 药品经营科负责人
曾铁军 械化科科长
隗仕明 特设科科长
钱玉薇 计量科科长
李 珂 标准化科负责人
钦巧娥 认检科科长
尹鸿斌 科信科科长
何玉翔 知识产权科负责人
宋海滨 商标地标科科长
黄甫国 人事科科长
金 波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保军 个私协秘书长
王仁华 消委秘书长
郑晓峰 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方克魁 市质检所所长
谭鹏程 市信息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综合科,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全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上下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分解落实省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批示、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情况汇报、领导讲话等材料的撰写、报送等工作。
2.负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负责对照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深入查找各项指标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
3.负责总结梳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信息,做好对上、对外的推介宣传工作。
4.负责对市场监管重点改革任务开展常态化的督办检查;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负责督查情况通报,办理各级检查、巡视、巡察、电视问政等发现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线索;负责市场主体的来信来访受理。
附件2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开办效能。实现企业开办由“210”标准(2个环节、1天内办结、0费用)提升至“2050”标准(2个环节、0.5天内办结、0费用),将银行开户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试点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同步生成预约账号。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智慧办”。 | 刘前涛 | 注册科 | 科信科 | 2022年12月 |
2 | 深入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优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建立名称纠正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效率。全面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形式审查的行政确认模式,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确认,当场登记。 | 刘前涛 | 注册科 | 科信科 | 2022年12月 |
3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20项以上。 | 刘前涛 | 注册科 | 法规科、科信科、有许可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科室 | 2022年12月 |
4 |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进7大类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经营项目中不含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准营,先证后核。 | 马继承 | 食品生产科 | 注册科、食品流通科 | 2022年12月 |
5 | 选取2种重点管理计量器具为突破口,试点推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 | 江 平 | 计量科 | 注册科、评审中心 | 2022年12月 |
6 |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落地。推广应用“一业一证”改革综合审批系统,推动超市、饭店19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落地见效。推动“一业一证”线下综合窗口建设,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出件、一证准营”。 | 刘前涛 | 注册科 | 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2022年12月 |
7 |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行政许可审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申办许可审批业务的,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核准。 | 刘前涛 | 注册科 | 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科室 | 2022年12月 |
8 | 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77个主题事项,将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拓展到“多证合办”。对企业自愿申请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口发证”。 | 刘前涛 | 注册科 | 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及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2022年12月 |
9 | 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即报即审”。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审批实行“即报即审”。 | 刘前涛 | 注册科 | 特设科、药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及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2022年12月 |
10 | 推行企业变更“一键通”服务。加大企业登记系统和许可审批系统深度对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可自主选择是否同步更新相关许可证照信息,推动高频事项证照变更联办,并逐步拓展覆盖范围。 | 刘前涛 | 注册科 | 科信科、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科室 | 2022年12月 |
11 | 健全企业迁移调档机制。配合省局完善登记业务系统跨区域迁移功能,通过线上传输或线下邮寄等方式,帮助企业“一站式”迁移调档。 | 刘前涛 | 注册科 | 科信科 | 2022年12月 |
12 | 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允许暂时经营困难市场主体阶段性“休眠”。推动注销登记“一网通办”“部门联办”,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实现简易注销最多跑一次。推动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注销协同办理,全流程0.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进一步深化广水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并在全市推广。 | 刘前涛 | 注册科 | 信用科、科信科 | 2022年12月 |
13 |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 | 刘前涛 | 信用科 | 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2022年12月 |
14 | 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和行政审批业务中互通互认。积极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运用。 | 陶 群 | 科信科 | 注册科、有许可审批职能的科室 | 2022年12月 |
15 | 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价费治理。依据《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深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对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100%查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检查。 | 何华明 | 价监科 | 2022年12月 | |
16 | 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回头看”。全面落实新出台政策措施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未通过审查不得出台。不定期通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 何华明 | 竞争科 | 2022年12月 | |
17 | 加大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行为。 | 何华明 | 价监科 | 2022年12月 | |
18 | 加大《湖北省经营者合规经营指引》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反垄断约谈和行政指导,引导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示范企业(联系点)。加强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 何华明 | 竞争科 | 价监科 | 2022年12月 |
19 |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结合省内优势产业分布,推动建立优先审查服务机制,为优势产业提供快速维权“一站式”解决方案。实施专利转化运用工程,推广“知慧桥”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示范运用工程,新增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和园区。筹建随州市知识产权协会和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知识产权转让交易平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成果向中小企业实施转让、许可。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推动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便利化,争取在随州高新区等特定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 | 何华明 | 知识产权科 | 商标地标科 | 2022年12月 |
20 |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期监管规范。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开展“2022网剑行动”。 | 包红星 | 网监科 | 2022年12月 | |
21 | 继续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动态更新、持续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 马继承 | 法规科 | 综合执法支队 | 2022年12月 |
22 | 推行“信用风险+双随机”监管机制。制定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意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全面有效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推动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推动实施《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巩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统筹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内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 | 刘前涛 | 信用科 | 有监管职能的相关科室 | 2022年12月 |
23 | 在食品安全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 马继承 | 食品协调科 | 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抽检科、科信科 | 2022年12月 |
24 | 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市场主体修复信用。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一年即可提请修复信用,满三年自动移出名单。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县权限范围内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属于省级以上权限范围内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送至省级单位,加强与省级单位对接沟通,确保符合条件的100%修复。 | 刘前涛 | 信用科 | 有监管职能的相关科室 | 2022年12月 |
25 | 贯彻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地方标准,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持续提升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及时性、有效性,加强12315数据分析利用,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靶向性,深化在线消费投诉和解与公示平台应用,推行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探索建立线下社会联合调解机制。 | 刘前涛 | 消保科 | 消委 | 2022年12月 |
26 | 强化质量技术支撑。实施质量提升“五大行动”。聚焦企业质量问题和质量提升需求,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巡回问诊”、“万千百十一”企业质量提升、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 江平 | 质量发展科 | 标准化科、计量科、认检科、质检所 | 2022年12月 |
27 | 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持续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 江平 | 标准化科 | 2022年12月 | |
28 | 依托专汽产业,加强国家专汽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 陶群 江平 | 认检科、计量科 | 质检所、省计量院随州分院 | 持续推进 |
29 | 全面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各县市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全覆盖。依托省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网络平台,促进服务供需在线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 江平 | 质量发展科 | 科信科、标准科、计量科、认检科、知识产权科、质检所、信息所 | 2022年12月 |
30 | 鼓励、指导随州本土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鼓励各地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强化制造业公用品牌建设,继续支持“随州香稻”“随州香菇”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 江平 | 质量发展科 | 商标地标科 | 2022年12月 |
31 | 引导随州龙头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 | 何华明 | 商标地标科 | 2022年12月 | |
32 | 聚焦市场主体开展“壮苗”行动。开展新生市场主体回访“扶新助小帮困”行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新注册市场主体实行全覆盖回访帮扶,宣传政策、纾困解难,促进可持续发展。落实和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督导员制度,及时搜集、回应和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困难问题。 | 刘前涛 | 注册科 | 宣传科、个私协 | 2022年12月 |
33 | 聚焦个体工商户扶持发展。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构建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滚动开展个体工商户“问情”调研,了解经营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调研或座谈,靶向施策。 | 刘前涛 | 注册科 | 个私协 | 2022年12月 |
34 | 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随州本土企业参与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依法诚信经营企业的激励。 | 刘前涛 | 市场科 | 2022年12月 | |
35 | 加强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广告助推县域经济、乡村振兴活动,畅通交流合作渠道,提升广告服务就业、消费和品牌建设能力。 | 沈德平 | 广告科 | 2022年12月 | |
36 | 强化对标赶超。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赶超行动,按照“一个市州对标一个先进城市”要求,分别制订对标赶超方案,以清单式列明差距或标杆做法、赶超举措,学习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力争探索更多可在全市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 | 刘前涛 | 综合科 | 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持续推进 |
37 | 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度。持续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优化营商环境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打造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亮点品牌,营造人人争当“金牌店小二”良好氛围。 | 陶群 | 宣传科 | 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持续推进 |
38 | 狠抓反面典型,将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市场主体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对损害营商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 包红星 | 机关党委 | 改革涉及业务科室 | 持续推进 |
39 | 深入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针对“一业一证”改革、转供电违法加价整治、简易注销改革这三项共性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在全市推广。针对在曾都区、高新区开展的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各相关科室加强指导和协调。 | 刘前涛 | 综合科 | 注册科、价监科 | 2022年12月 |
40 | 强化发展激励。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对评价指标排名靠前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大、市场主体发展好、市场主体满意度高的地区,积极推荐为国家、省、市级层面激励表彰对象。对评价指标排名靠后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 不力、市场主体发展滞后,满意度不高的地区,适时约谈。 | 刘前涛 | 综合科 | 注册科、人事科、注册科、信用科、知识产权科、商标地标科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