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6113629/2022-59052 主题分类 标准
发文单位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随市监函〔2022〕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1-04 09:32
编辑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4 09:32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助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中的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征集一批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标准的制定、宣贯、实施、评估;在相关领域形成科学适用协调的标准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标准化,支撑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树立一批标准化建设的标杆,发挥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市以及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确定申报项目及具体建设目标。

(二)紧贴需求,体现特色。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

(三)注重效益,好中选优。申报和推选的项目通过标准化示范建设后,能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影响较大,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被推荐的项目通过综合排序,择优选定

三、项目计划和重点领域

(一)项目计划

2023 年全市计划新建标准化试点项目 3-5个,范围包括:农业农村类、工业类、服务业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建设周期一般为 1-2年,农业农村类示范项目建设周期可设为 2 年。

(二)重点领域

1.农业农村类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眼于农业重点产业链、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美丽乡村等选择项目。项目实施有技术机构作支撑,以农业企业、农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为主体,能够在农业产业细分领域、在产业链上发挥标准对技术传播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2.工业类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以我市现代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对标达标质量提升和争创标准“领跑者”、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团体标准培育为重点的试点项目。

3.服务业类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商贸、旅游、康养、育幼、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现代金融、现代供应链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选择项目。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重点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在教育、文化、体育、劳动就业领域,在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社区服务、民政服务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选择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标准化试点的承担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为申报项目所在地龙头企业、农业园区、产业基地或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技术机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是具有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或社会组织,包括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及其它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意识,在全市同行业中具备较好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

2.能够体现行业特色,试点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在该领域内应处于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与项目实施条件,并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政策、人才、资金等基本保障;项目申报获当地党政机关或者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支持。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五、申报组织和时间要求

(一)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类别项目的申报表(表格附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

2.各县、市、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分类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将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3.试点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推荐单位作为项目保证单位,参与试点项目的推进和管理,特殊情形下,经批准,项目期限可以延长半年。

4.市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及组织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体系编制、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标准化试点提供技术支撑。

(二)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 11月19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经统一评审遴选确定各类项目并下达立项计划,自2023 年起执行。

联系人:李珂 李玲

话:0722-3598236

箱:32777163@qq.com

附件:随州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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