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26113629/2023-0377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随市监函〔202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1-31 10:35
编辑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10:35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大洪山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局制定了《随州市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31

随州市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统筹全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合理安排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有力督促食品生产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及要求

坚持食品安全“严”的主基调,将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净化市场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通过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指导帮助食品生产者发现问题,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升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同治理。

二、依据及原则

对食品生产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必须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组织实施。

三、职责及任务

(一)市局。市局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对市、县级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媒体舆情、有关部门通报、转办或其他线索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和为重大活动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市局在县(市、区)局全覆盖基础上,实施飞行检查数为本地区上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总数 5-10%。二是对本级已经明确重点监管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监管事权和企业风险分级结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责任主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是结合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对县(市、区)局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县(市、区)局。结合省局、市局专项检查等工作部署,县(市、区)局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县(市、区)食品监管事权和监管对象风险分级的结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人员,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步骤及安排

(一)制定计划(2023315日之前)。各地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一是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拟制。二是计划应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结合监管实际情况,分步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331511月30日)。

1.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实施部门要结合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制定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频次和进度,按要求处理问题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动态调整食品生产者风险等级,完善信用档案。

2.飞行检查。市局制定飞行检查方案,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步骤、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受检食品生产者所在县(市、区)局应至少安排1名同志作为飞行检查的观察员参与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限期全面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及时向上级报告整改验收情况。

3.体系检查。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参与省局体系检查工作,负责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项验收,逐级向上级报告整改验收情况。

(三)总结分析(202312月)。年底,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级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分析食品生产者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总结梳理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经验,提出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局通过“鄂食安”平台对各地监督检查覆盖率、问题发现率进行考核评估。

五、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是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责任分工,统筹监管力量,通过“鄂食安”监管平台全面开展线上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闭环,确保此项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早反馈。

(二)严密组织。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详实的监督检查实施计划,在“鄂食安”监管平台对应发起监督检查任务,并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具体的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者,确保按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三)科学高效。各级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地方监管实际,科学统筹,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结果、整改情况,都要通过“鄂食安”监管平台录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全面体现智慧监管成效。对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下级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跟踪问效,督促整改,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造成监管“盲区”和“真空”现象。

(四)严肃纪律。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监管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检查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地于315日前书面报送本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本地区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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