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监事备案登记告知公告
随市监撤告字〔2020〕1号
随州风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你公司监事备案登记系涉嫌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监事备案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2020年5月7日,王飞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登记为随州风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提交相应材料。
本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你公司在王飞不知情且未提供相关证件、文件的情况下,使用王飞丢失的身份证信息,以王飞作为随州风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于2019年5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出了随州风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并于2019年5月31日取得了公司登记及王飞作为公司监事备案登记。
该行为至被本局发现处理时止,发现未在注册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以上违法事实均经过了出证人的确认。
本局认为:你公司的设立登记材料中,申请书监事信息所用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王飞丢失的身份证复印件,无法体现王飞在公司设立事项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及监事备案登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公司登记管理秩序,属于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本局拟撤销你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的取得的王飞作为公司监事备案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拟撤销监事备案登记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上述撤销监事备案登记的决定。
联系人:刘常东 张敏
联系电话:3257626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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