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大洪山分局: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扎实推进品牌强省、品牌强市建设,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任务,服务随州高质量发展,切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676号)和省知识产权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工作意见》,结合随州实际,市局制定了《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重点任务,实施品牌创建、品牌培育、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推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品牌发展,助力随州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各县市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商标品牌指导站、高新区1-2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大洪山风景区至少一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建成。各地至少要有1家运行良好的示范指导站,实现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区域内的商标注册率、注册商标使用率、自主商标商品出口率等有明显增长,商标品牌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主体多元化。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主体可以是各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地理标志产业主产区、大型商超市场,也可以依托已经在相关企业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中设立。二是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行政和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各有关政府部门职能开展工作。三是强化场地、经费、人员三保障。商标品牌指导站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稳定的工作经费、固定的工作人员(应设1名站长(既可以是专职人员,也可以是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市场监管人员)和至少1名工作人员),确保指导站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转。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设立的,可以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二)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服务地方支柱产业为重点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各地要围绕市政府2022重点任务和地方发展规划及支柱产业,紧紧围绕纳入“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六大产业(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广水风机、随县香菇、曾都区铸造、电子信息和随县石材),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在重点产业集群(园区)、地理标志产业主产区等区域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指导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运用、管理工作,引导使用主体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授权许可、统一溯源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区域品牌形象和声誉。二是以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0号)要求,围绕“五大重点农业产业链”(食用菌、粮油、畜禽、果蔬、茶药)建设,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服务随州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三是以服务外向型企业为重点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要在企业出口需求较集中的区域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对有开拓国际市场需求的市场主体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及时提供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导,鼓励企业通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开拓海外市场。指导企业加强境外商标权保护,积极应对境外商标侵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形成四项制度。一是信息公示制度。商标品牌指导站应将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和辖区市场所联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上墙公示,及时发布展示最新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二是档案管理制度。采集市场主体未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信息资源、驰名商标信息、闲置商标信息、商标品牌培育发展信息、各类品牌荣誉信息等,建立相应的电子数据库和纸质档案。三是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确定商标品牌管理岗位和人员,建立联络员名册。建立双向定期联络制度,及时互通信息,了解企业需求,增强商标品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信息报送制度。商标品牌指导站每季度应向上级知识产权部门上报至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工作、宣传亮点、分析问题、梳理难点。
四、重点任务
商标品牌指导站是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窗口,要牢固树立“店小二”意识,围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四大环节,指导市场主体增强商标意识、提升商标运用能力、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强化商标维权保护,提升基层和区域商标品牌工作效能,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商标注册指导。指导设计商标图样、开展商标检索,及时给予商标注册申请咨询和业务指导,减少商标注册漏洞,避免遭遇商标纠纷。
(二)指导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如商标使用制度、商标印制制度、商标许可制度、商标变更制度、商标转让制度、商标质押制度等,引导市场主体对注册商标做到正确、规范、持续使用。
(三)商标预警提示。建立服务区域商标数据库,对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进行续展预警,对商标使用不规范现象予以提醒改正,对出口商品予以商标国际注册提示,对商标信息变更和商标转让提醒办理变更或转让申请手续,对商标使用许可行为提醒办理备案手续。
(四)商标维权指导。定期接受市场主体关于商标维权方面的咨询,指导正确收集证据材料,及时弥补商标管理漏洞,通过行政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指导品牌战略实施。帮助市场主体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编制品牌战略,制定中长期商标品牌发展目标,提升品牌运作能力。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湖北地理标志大会及品牌培育创新大赛”“我喜欢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等重要活动及本地区商标品牌特色活动,组织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商标品牌培训教育。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和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因地制宜举办商标品牌专题培训和沙龙活动,采取主动上门宣讲、定期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本区域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宣讲。指导学习商标知识,提升品牌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危机公关等能力,提升公众商标意识。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商标品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做好辖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对接工作,确保及时指导辖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业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分级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站选点和建设指导,为每个商标品牌指导站选派一名辖区干部作为联络员,对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日常评价考核,确保指导有力、服务有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落实和业务指导,做好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1底前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市局商标和地理标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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