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依法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38号),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智慧监管,推动各地建立电梯信息平台,运用物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手段,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推行信用管理,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市监发〔2019〕116号 ),各地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建立完善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科学、有序、有效开展。搭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依托保险机构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并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推进“无纸化”维保,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武汉市都市圈9个城市依托武汉市特检所建立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襄阳、荆门已于2023年建成依托保险进行市场化运转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宜昌都市圈城市正在建立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
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均将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纳入质量考核,搭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迫在眉睫。
三、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38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市监发〔2019〕116号)《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的通报》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有六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电梯责任保险主要内容、重点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主要参照省照省级文件并结合文件在随州落地情况进行制定。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种模式、试点先行”的原则,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设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险+维保服务”等多元投保模式,有效发挥电梯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功能,促进电梯使用相关方责任落实,力争年内建成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用3年的时间稳步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无纸化维保”基本达到全覆盖,“保险+维保服务”模式在公共聚集场所能够全面运用。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创新方式,模式多样;多方参与,有效治理;试点先行,全面推进。
第三部分,电梯责任保险主要内容。该部分对电梯投保范围、投保主体、保险产品和投保模式、“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维修换件服务险”内容、保险费用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第四部分,重点工作任务。该部分对推广应用电梯保险、确定相关协议和规范、打造应急救援平台、搭建多方共治平台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第五部分,职责分工。该部分对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保险机构在推进电梯保险工作中的任务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该部分对落实推进保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发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