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6113629/2024-00993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随市监发〔2023〕5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09:30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
随州市财政局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随市监发〔2023〕51号
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行电梯
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电梯管理智慧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着力解决因电梯故障和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水平,根据《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38号)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市监发〔2019〕116号)《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吸取省内外先进工作经验,现就在我市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种模式、试点先行”的原则,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设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险+维保服务”等多元投保模式,有效发挥电梯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功能,促进电梯使用相关方责任落实,力争年内建成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用3年的时间稳步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无纸化维保”基本达到全覆盖,“保险+维保服务”模式在公共聚集场所能够全面运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科学、有序、有效开展。搭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依托保险机构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并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推进“无纸化”维保,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创新方式,模式多样。保险机构要建立专业队伍,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电梯安全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率偏高、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不高、维修改造资金落实不及时等特点,并根据电梯安全使用风险因素,研发适应市场需求险种,实行不同费率,丰富投保方式,切实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有效的保险供给。大力探索推行“保险+维保服务”模式,破解电梯维护费用投入不足的难题。
(三)多方参与,有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汇总统计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应急救援、保险投保等数据,协同推进“应急救援”“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无纸化维保”等工作,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保险服务的良性互动,保险机构协助支持电梯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机制。
(四)试点先行,全面推进。选取电梯使用单位主体明确、有安全管理基础的场所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重点对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医院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在用电梯推行“保险+维保服务”新模式,形成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广。各相关部门要会同相关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培训,联合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投保氛围。
三、电梯责任保险主要内容
(一)投保范围。全市范围内已注册登记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等。
(二)投保主体。全市范围内的电梯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是投保主体,负责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等相关保险。
(三)保险产品和投保模式。保险产品包括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和维修换件服务险。投保人可选择“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或“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维修换件服务险”两种模式之一投保。
(四)“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内容。“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是在传统保险事后赔付的基础上,由保险机构组织电梯安全专业技术力量,对投保电梯提供电梯安全专业技术服务:1.承担投保电梯的所有乘梯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按照被困时间赔付被困人员的相关损失,以及被困人员的救援相关工作;2.承担电梯日常检查、保养、故障排除;3.建立电梯维保质量监测制度,推行“无纸化维保”,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维保质量;4.支持帮助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5.建立电梯严重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制度;6.支持帮助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7.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服务。
(五)“安全责任险+维保服务险+维修换件服务险”内容。“安全责任保险+维保服务险+维修换件服务险”在“安全责任保险+维保服务险”的基础上增加1.承担电梯维保过程中及故障后的修理、换件费用;2.建立电梯“物联网”系统,加装可视化对讲通话机和视频监控,实现24小时在线运营;3.支持帮助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三无电梯”问题整改,及时垫付或赔付资金消除电梯安全隐患;4.其他经保险公司同意与电梯有关的费用。
(六)保险费用。保险机构要本着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免赔优惠、先行赔付、公平持续的原则确定各种类型电梯保费系数、保费基准价格、赔偿额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电梯保险费从其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中列支;工商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电梯保险费从其管理费用中列支;住宅小区投保“保险+维保服务险”险种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对投保“保险+维保服务险+维修换件服务险”险种费用按照“保险+维保服务险”险种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超出的部分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支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广应用电梯保险。制定出台文件,确定试点对象,提出推进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按行业或领域分步推广实施。
(二)确定相关协议和规范。设计、提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和条款内容,制定保险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
三方参与的电梯保险服务协议,明确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评价内容。
(三)打造应急救援平台。保险公司建立电梯综合管理平台,对承保“保险+维保服务”电梯安装物联网终端设备,运用视频监控、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电梯运行状况、维保状况、故障信息等进行实时监测,实现电梯安全风险和故障的事前预警与防控、事中安抚与救援、事后处置与维修。建立“一次采集、多方共享”的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和分析所有承保电梯的运行、维保等信息,供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电梯使用单位和投保人了解掌握,打造我市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生态新体系。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电梯救援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快速理赔。
(四)搭建多方共治平台。各地搭建电梯安全多方共治平台,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和属地街道指导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组织督促、业主参与解决安全隐患的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机构参与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保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保险服务的良性互动,保险服务协助支持电梯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协调指导保险机构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设计,并根据推进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负责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的管理,组建电梯应急救援队伍,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督保险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督促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保险责任,提升保险服务能力,着力提高保险保障作用。
(三)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支持做好公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经费保障工作。
(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社区等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在有条件的小区积极探索引导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小区公共收益用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支出;负责做好公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协调和经费保障协调工作;参与协调解决住宅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合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引导、督促车站等电梯运营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配合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引导、督促星级饭店、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展览馆、图书馆、A级景区电梯运营使用单位投保电梯责任保险。
(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配合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引导、督促医院、疾控中心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工作。
(八)各级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九)保险机构:负责研发多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制定保险、使用、维保等三方参与的电梯服务协议等,并成立专业推广服务团队,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推进电梯保险工作;负责构建专业管理服务团队,开展对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维保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实行电梯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负责建立电梯运行信息化监控平台,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参保电梯运行状况和维保服务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实现电梯运行全程可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随州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全力推进本辖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保险机构要健全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创新产品,提高电梯保险参保率、覆盖面。
(三)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发动推广。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协会、保险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等,要通过发动媒体开展宣传,组织举办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电梯安全和电梯责任保险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电梯风险的认知水平,积极营造参加电梯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11月1日
随州市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魏 保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宋长儒 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曾 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副局长
严海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 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王先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熊晓芸 市卫健委副主任
余真新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隗仕明 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科长
殷 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科长
聂绍新 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蒋立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物业监督科科长
余德斌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黄 栋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邓 伟 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刘 洋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