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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发布日期:2024-08-0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管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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