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6113629/2022-55722 | 主题分类 | 工商;质量监督;标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10:30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评估并由局领导决定: 我局2018年12月制定发布、2020年8月修改、2024年6月名称变更的《随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办法》和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继续有效;2020年10月制定发布、2024年6月名称变更的《随州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实施办法》自然失效。现对以上清理结果进行公告。
上述文件内容详见我局门户网站。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