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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09 15:49 信息来源: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全面深入贯彻市委《法治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一规划两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动行政许可“应减尽减”,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证准营”。全面落实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收费标准。(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依法监管,全面梳理监管部门职责事项。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注重控制风险与健康发展的平衡。严格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牵头科室:信用科、法规科;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精准把握执法力度、尺度和温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科室:价监科、竞争科、知识产权科、综合执法支队;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定期清理和动态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探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纪委、法规科)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教育培训、重要产品质量、虚假广告、价格违法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牵头科室:稽查科、综合执法支队;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文书管理,完善文书送达制度。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深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责任科室: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法规科)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牵头科室: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7.扎实做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纠纷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加强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责任单位:消保科、知识产权科、注册科、计量科)

8.规范和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诉源治理。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定期交流机制,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牵头单位:法规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药品监管科、械化科;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9.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变相挂钩,坚决纠治趋利性、选择性执法等行为。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牵头科室:机关纪委;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财务科、综合执法支队)

10.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11.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移动监管、“扫码监管”等智能监管方式。(牵头科室:科信科、财务科;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市局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重要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年要听取全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规科)

13.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全局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年度计划,局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办公室)

14.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丰富创新“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重要内容。(牵头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15.培育法治信仰。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执法队伍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机关建设总体设计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机关文化有机融合。(牵头科室:法规科、人事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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