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6113629/2022-31703 | 主题分类 | 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2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15:56 |
编辑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审核 | 徐家欢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大洪山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2022年“五一”劳动节临近,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是市场监管和安全稳定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控部统一安排,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和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办食流函〔2021〕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及时、规范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严控输入风险。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加强涉疫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保证质量安全、价格平稳。加强零售药店管理,发挥药店疫情监测“哨卡”预警作用,督导药店做好测温、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并录入系统,禁止向健康码“绿码”以外人员销售“四类药品”,劝导体温异常购药者及时就诊,并报指挥部及所在社区,压实监管责任和药店主体责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针对节日食品消费高峰和风险集中特点以及春夏交替季节特点,以旅游景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商业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农)贸市场、农家乐等为重点场所,以食品采购储存、餐饮制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以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凉拌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通过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规范操作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经营;广泛开展安全科学饮食宣传,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严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三、加强药品零售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节日期间药品监管的重点,持续加大对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麻精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抽查,以消费较多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对其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针对性专项巡查,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区以及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内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对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加强对高风险、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树牢底线意识,切实强化监管。聚焦车站、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针对节假日和我市天气多变和气温差大的特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风景区、公园、公共场所等地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和燃气行业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节日热销消费品和非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产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燃气用具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监管,针对质量安全问题较突出的农村小商店、小超市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五、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持续保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点水域非法”专项行动高压态势,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以“买、卖、食”环节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违法广告监管和网络交易监管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交易监管;非法购买、销售重点水域捕捞的渔获物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国家禁食野生动物,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野味”,自觉抵制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持续推进市场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节日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投资理财、商业保险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加强监测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重点打击聚集型传销和网络传销,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意识。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价格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市场重点价格的应急监测巡查,掌握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必需品、节日消费地方特色商品以及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波动情况,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化解。对市场价格显著波动和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积极妥善处置。加强对粮油、猪肉、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节日消费品和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以公路、铁路、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落实政府相关减免、优惠价格和收费政策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监管,规范各类促销行为,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充分运用公告、提醒告诫、约谈警示等执法措施,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曝光价格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相关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环境,杜绝“天价”现象发生。
七、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各环节的监管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一要做好应急值守和系统内部管理。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 小时专人值班、节日“三级值班带班”和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稳定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加强信访维稳,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要针对节日风险特点,切实落实平安建设、疫情防控和各项内部安保制度,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大院,要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进入办公院落的所有来(返)随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省内出行坚持非必要不远行,离随按程序报批。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健康管理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二要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围绕节日消费热点,紧盯景区的价格、服务、质量安全等问题,加强价格、质量、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依法严厉查处、适时曝光一批违约失信、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案件,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12315 热线作用,严格落实12315值守制度,对消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对突发性消费事件需及时研判迅速稳妥处置;及时报送节日消费维权受理情况和典型案例。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和网络市场监测,规范节日期间网络促销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严防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腐败行为,严防“节日腐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严禁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严防“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局机关纪委要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
八、做好信息报送。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大洪山分局梳理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数据、措施,于5月4日18时前将假期5天情况收集填报《2022年“五一”假期市场监管工作简况》(附件)发送市局邮箱hbszgsj@126.com,由市局办汇总上报省局。
请市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价格监管职能科室和市局12315指挥中心,及时搜集汇总业务信息,分别于5月1日14:00前将当日、5月3日14:00前将节日前三天、5月5日 9:00 前将假期5天相关情况报送至省局对口处室。
遇有突发情况,请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
市局值班电话:3598001(昼)、3598101(夜);传真:3598860。
附件:2022年“五一”假期市场监管工作简况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